重点通报!香烟批发跨省区规定“吉星高照”

“吉星高照”:香烟批发跨省区规定重拳出击

重点通报!香烟批发跨省区规定“吉星高照”

为进一步规范香烟市场秩序,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香烟批发跨省区经营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要点解读

《规定》明确,香烟批发企业不得跨省区经营。香烟批发企业向外省区销售香烟,必须通过委托经销商或者向特许经营单位供烟的方式进行。

委托经销商是指经香烟批发企业授权,在指定区域内代为开展香烟批发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特许经营单位是指经省级烟草专卖行政部门批准,在指定区域内为香烟批发企业提供仓储、配送等服务并开展香烟批发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规定》强调,香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委托经销商和特许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核制度,严格把控委托经销商和特许经营单位的资质。

重点通报!香烟批发跨省区规定“吉星高照”

跨省区香烟批发乱象频出

近些年来,跨省区香烟批发乱象频出,严重扰乱了香烟市场秩序,带来了诸多问题:

重点通报!香烟批发跨省区规定“吉星高照”

* 破坏香烟专卖制度:跨省区香烟批发绕开了香烟专卖制度的管理,影响了国家烟草专卖税收的征收。

* 助长烟草走私和非法销售:跨省区香烟批发为烟草走私和非法销售提供了便利渠道,危害国家税收安全。

* 扰乱市场秩序:跨省区香烟批发导致不同地区香烟价格差异较大,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

* 危害消费者权益:跨省区香烟批发中流通的香烟质量良莠不齐,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规定》的积极意义

《规定》的出台,将有效遏制跨省区香烟批发乱象,规范香烟市场秩序,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 维护香烟专卖制度:《规定》强化了香烟专卖制度的执行,确保国家烟草专卖税收的稳定增长。

* 打击烟草走私和非法销售:《规定》堵塞了烟草走私和非法销售的渠道,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市场秩序。

* 规范市场秩序:《规定》促进香烟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避免因跨省区香烟批发导致的市场混乱。

* 保障消费者权益:《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消费者购买到劣质或非法渠道流通的香烟。

《规定》的实施举措

为确保《规定》有效实施,相关部门将采取以下举措:

* 加强执法检查:公安机关、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跨省区香烟批发的监管和查处力度。

* 完善监管体系: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完善香烟批发监管平台,实现香烟流通信息的共享和协同管理。

* 加强宣传教育:向社会宣传《规定》内容,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共同维护香烟市场秩序。

“吉星高照”,照亮香烟市场新秩序。相信在《规定》的有效实施下,跨省区香烟批发乱象将得到有效遏制,香烟市场将更加规范有序,国家税收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创文章,作者:小漫,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kbq.cn/l/4147.s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