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公布!潜藏云霄的制售假烟“烟王”落网
近日,经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庆衍萱畴”(化名)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假烟流通体系浮出水面
被告人“庆衍萱畴”为福建省云霄人,多年来一直从事制售假烟活动。其以高仿正品香烟为幌子,通过网络平台、批发市场、零售商店等渠道大肆销售假冒知名卷烟商标的香烟,非法牟利。
根据公安机关调查,被告人“庆衍萱畴”搭建起了完整的制售假烟体系。其通过购买劣质烟丝、自行添加香精调味料等手段,生产出以假乱真的假冒香烟。同时,其还采用伪造卷烟包装盒、印制假冒商标等方式,使假烟与正品香烟在外包装上几乎难以分辨。
假烟危害不容小觑
长期以来,假烟给社会和公众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假烟中往往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损害。同时,假烟的生产和销售损害了正规香烟企业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执法部门严厉打击
近些年来,云霄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本次对被告人“庆衍萱畴”的抓捕,充分体现了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假烟犯罪的决心。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香烟时应选择正规渠道,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同时,举报假烟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健康。
案件意义深远
该案的查处,不仅有力打击了云霄县制售假烟犯罪,更震慑了其他不法分子。该案的宣判,彰显了国家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和有力措施。
今后,云霄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对制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假烟案件,净化市场环境,保护群众健康。
警示教育意义
被告人“庆衍萱畴”的落网,给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制售假烟不仅损害社会利益,更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牢狱之灾。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不参与、不纵容制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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